2012年,根据教育部提出的关于教育审计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学校内部审计按照“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方针,本着预防和监督并重的原则,积极开展审计服务和审计监督工作。在财务收支审计、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工程审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校办企业内控审计、专项资金审计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抓好审计队伍建设,提高审计管理水平
1、抓好审计队伍建设是保障审计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2012年,学校结合审计工作的实际,按照夯实基础,科学发展的思路,在学校编制紧张的情况下,为审计处增加了一名审计人员,使我校审计人员由3人增加到4人,增强了审计力量。
2、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审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学校内审工作面及业务量相比,审计人员的编制相对较少,无法按审计业务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需要一人多专,一人多岗。为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素质,学校先后派出3名同志次参加教育部、中国教育审计协会组织的业务培训会(班),学习新制度,新规范,帮助审计人员尽快更新专业知识,提高工作能力。
二、积极发挥内审人员作用,保持对工程、财务收支、干部经济责任等传统项目审计常态化
1、2012年,北外继续以建设项目审计为切入点,进一步深化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和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在协助基建处做好西院综合教学楼重要环节的把关和图书馆改造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基础上,学校开展基建、维修工程审计项目46项。包括后勤处送审23项,基建处送审15项,资产处、国交中心、继教院等单位送审8项。上述送审项目的审计额50,115,064.30元,审减资金5,677,262.84元,审减率达11.33%,有效控制了工程造价,节约了大量的建设资金。
2、2012年,学校开展了财务预算与预算执行(决算)审计,发现预算管理上存在的5个方面的问题。同时,还为学校财务及相关部门做好预算分配及管理工作,提出了4条合理化建议,使学校预算编制与管理更加科学。
3、根据学校中层领导干部的任职情况,按照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的工作计划,受学校组织部委托,审计处对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张进礼同志进行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资产处周焕凤处长进行了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对教务处朱红同志的经济责任审计正在进行。同时,我们还配合教育部委托的校长经济责任审计组,对陈雨露校长在北外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
4、为了解学校所属企业的经营管理情况,规范经济活动,审计处组织力量,对“北京北外高育商贸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了经济活动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为公司加强核算与管理提出了合理化建议,进一步规范了公司经营管理行为。
5、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学校审计处对物资设备采购、基建工程等招投标工作进行了审计监督,全程参与了学校招投标的开标、评标等工作,2012年,审计处参与招投标评标项目31个。
6、按照人文、社科基金项目管理规定,对彭龙副校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对金莉副校长、王继红、冯志臣等教授社科基金项目的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查,指出和纠正了存在的问题。
三、探索开辟新思路,尝试外部验收检查项目提前把关审计
近年来,学校审计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在做好传统审计项目的基础上,开展了外部检查验收项目提前把关审计,收到了好的效果。
1、按照“211工程”项目经费管理要求,为做好“211工程”三期验收工作,学校对“211工程”三期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处和财务处一起,对发现的问题加以纠正,保证了我校“211工程”验收顺利通过,并得到了教育部的奖励。
2、中国文化海外传播动态数据库项目是学校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重点支持的大型社科项目,2013年初即将进行项目验收。在国家验收之前,审计处提前对中国文化海外传播数据库项目进行专项审计,指出了项目经费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帮助纠正,为该项目顺利验收奠定了基础。
3、外研社是北外最大的校办企业,搞好内部控制非常重要,为了保证外研社安全、高效运行,审计处首次尝试对外研社的内部控制环境、控制活动、控制手段、内部监督等4大部分的45个具体控制部位,采取量化标准打分方式进行审计。通过内控管理审计评价,帮助外研社找出了内控方面的不足,提出了改进建议。使外研社在接受北京市教委组织的校办企业内部控制检查中获得了好名次,荣获校办企业内部控制先进单位。
四、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工程审计管理工作
1、针对2011年我校财务收支审计招投标管理方面的问题,审计处积极和基建处、资产处研究沟通,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基建处一起,起草制定了《北京外国语大学基建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和资产处一起,修改制定了《北京外国语大学物资设备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这些办法的制定,为规范我校招投标行为,加强招投标审计监督奠定了基础。
2、根据《审计法》和教育部等相关文件规定,工程结算必须经过审计部门审计,而《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暂行规定》中又规定“发包人对单项工程的竣工结算原则上只审核一次,不得以审计为由进行重复审核及拖延工程价款支付”,“除法律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都不得对经发承包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的工程竣工结算再进行审核”。面对这些相互矛盾的政策,以及我校与北国公司工程结算审计过程中产生的摩擦,审计处起草了《北京外国语大学工程结算审计规程》,规定学校的工程项目必须经过审计处审计后才能进行工程结算,明确了监理、基建处、审计处等各方的工作职责,避免了施工单位拒绝审计处审计的情况发生。
五、其他方面所做的工作
1、为规范和加强东西院风味餐厅的管理,我们对饮食中心起草的《食堂风味餐厅对外承包协议》进行了认真审查,提出了修改建议,补充了相关内容,增加关键条款10余条;对饮食中心拟签署的东西院燃气灶安装合同进行了审查,提出了修改意见,直接修改、增加关键内容6处,从源头上规避了可能发生的风险,为饮食中心赢得了利益。
2、做好审计问题的后续改进工作。积极和学校财务处及其他被审计单位沟通,通报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单位按照审计提出的建议,抓紧整改存在的问题。目前,这些问题全部得到解决。
六、存在的问题及努力方向
回顾2012年的工作,学校内审人员能够坚持审计原则,努力为学校审计工作贡献力量。工作中,能够廉洁自律,严格要求。当然,面对新形势的要求,学校的审计工作还存在着差距和不足。比如:受人员职数的限制,财务收支审计、经济合同审查等覆盖比例还不高,效益审计等业务还没有很好的开展。同时,随着审计业务的开展,审计人员的工作能力与业务水平也有待提高。因此,2013年学校审计将以中央“八项规定”和中纪委二次会议精神为指导,围绕教育部提出的2013年高校重点做好预算执行、财务收支、干部经济责任、专项资金等10个方面的审计工作,积极探索审计工作转型,创新工作思路,提高业务能力,从审计监督角度为学校把好关。
北京外国语大学
201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