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现行的审计监督制度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答:在1982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通过的《宪法》规定了实行审计监督制度。
2、我国国家审计机关是什么时间成立的?
答:1983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成立审计署,之后,地方各级政府的审计机关相继建立,县级审计机关是最基层的审计机关。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答:1994年8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九次会议上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并于1995年1月1日起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是在什么时候开始实施的?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于1997年10月21日公布实施。
5、审计的定义是什么?
答:审计是独立检查会计账目,监督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的行为。
6、审计机关审计监督的对象有哪些?
答:各级政府及政府部门的财务收支、国有金融机构和企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以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接受审计的其他财政、财务收支,都是审计机关审计监督的对象。
7、审计的本质特征是什么?
答:审计监督的本质特征是独立性。
8、审计工作的独立性是指什么?
答:是指审计机关及审计人员依法独立开展审计工作,作出审计判断,提出审计报告,出具审计意见书和作出审计决定,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干涉。
9、审计的基本职能是什么?
答:审计的基本职能是监督。
10、审计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审计的基本原则是依法审计。
11、国家审计的目标是什么?
答:国家审计的目标概括为评价各级财政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与效益。
12、国家审计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答:国家审计的主要特点是法定性。
13、审计的职能包括什么内容?
答:审计的职能包括经济监督、经济鉴证和经济评价等内容。
14、我国国家审计组织形式是什么?
答:审计署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工作,地方审计机关在本级人民政府首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领导下工作,实行双重领导体制。
15、我国审计组织体系由哪些机构组成,三者是什么关系?
答:我国审计组织体系中包括了国家审计机关、社会审计组织和内部审计机构。三者的关系是:
(1)三者的共同目标均为加强是财政财务管理,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促进廉政建设,提高经济效益,保障国民经济健康发展。
(2)三者各自侧重不同。国家审计机关的目标侧重于维护国家经济秩序,促进廉政建设,改进政府行政管理;内部审计的目标侧重于促进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社会审计组织的目标侧重于提高财务信息的可靠性,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服务于市场经济,
(3)审计机关与社会审计组织和内部审计机构的关系:审计机关对各部门、国有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内部审计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对依法独立实施社会审计的机构进行指导、监督、管理。
16、我国审计规范体系包括什么内容?
答:我国审计规范体系的内容主要包括审计法律、审计准则、审计职业道德和审计质量控制标准。
17、我国国家审计准则体系的构成内容是什么?
答:我国国家审计准则体系的构成内容是:
(1)国家审计基本准则;
(2)具体审计准则;
(3)专业审计操作指南。
18、国家审计程序包括哪些环节?
答:国家审计程序通常包括制定审计项目计划、审计准备、审计实施和审计终结等4个环节。
19、一般审计项目的操作程序是怎么样的?
答:审计机关拟定年度审计计划(含上级审计机关安排的计划)-→地方政府审批-→审计机关组织实施,成立并派出审计组作审计调查-→审计机关发出审计通知书,审计组实施审计-→实施查账阶段结束后,向审计机关提交审计报告-→审计机关向被审计单位出具审计意见(决定)-→审计机关对执行意见(决定)进行回访跟踪-→审计项目结束(归档)。
20、审计文书如何送达被审计单位?
答:审计文书可以直接送达,也可以 邮寄送达审计文书。直接送达的,以被审计单位在回执上注明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21、审计文书的法定期限是怎么样的?
答:审计通知书应当在实施审计3日前送达被审计单位。
审计组织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结束后,应当及时向审计机关提出审计报告,提出时间一般不超过六十日。
审计机关应当自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送达被审计单位和有关单位。
审计决定在送达之日起生效,一般应于九十日内执行完毕。
22、什么是审计通知书,应在什么时间送达被审计单位?
答:审计通知书是审计机关通知被审计单位接受审计的书面文件,是审计组执行审计任务,进行审计取证的依据。
审计机关必须在实施审计前3天将审计通知书送达被审计单位。
23、什么是审计进点会议?
答:审计进点会议是审计人员进点实施审计前的见面会,主要告知被审计单位,开展审计的目的、内容及要求。
24、审计进点会议由哪些人员参加,其主要内容什么?
答:审计进点会议参加人员:审计机关有关人员和被审计单位负责人、财务人员、其他有关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进点见面会议还包括纪检、监察部门,组织部门及被审计者本人)。
主要内容:
(1)审计机关及审计组说明目的、有关事项和要求;
(2)被审计单位介绍有关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有关情况:包括被审计单位的基本组织机构、规章制度、人员素质、技术经济指标、财务会计工作情况;
(3)被审计单位与审计组交接有关资料。
25、什么是审计实施结束会议?议程是怎么样的?
答:审计实施结束会议是审计实施查账阶段结束后,召开的交换审计情况及初步意见的会议。参加人员与审计进点会议基本相同。
审计实施结束会议至少要进行3个议程:
(1)审计组向被审计单位介绍审计的初步结果;
(2)被审计单位发表对审计工作及审计结果的意见;
(3)审计组同被审计单位交接有关资料。
26、什么是审计报告?
答:审计报告是具体承办审计事项的审计人员或审计组就审计工作的结果向其委托人、授权人或其他法定报告对象,提交的书面文件。
27、审计报告有什么作用?
答:审计报告的作用有:
(1)使审计机关领导了解掌握审计情况,判断和处理审计问题的主要依据。
(2)是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的基础。
(3)是审计机关编制审计信息,为宏观决策服务的重要信息来源。 (4)是帮助被审计单位改进管理的重要参考。 28、审计报告的内容是怎么样的?答:审计报告的内容包括:
(1)审计任务的说明; (2)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的说明; (3)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 (4)实施审计的有关情况; (5)审计评价意见; (6)审计发现的问题; (7)审计意见和建议。 29、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发表意见的期限限定是怎么样的?答:被审计单位应当在接到审计报告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意见;自接到审计报告十日内未提出书面意见的,视同无意见。 30、审计机关如何处理审计组提出的审计报告?答:审计组提出的审计报告,经审计机关专门机构或者人员复核后,由审计机关审定并按以下规定办理: (1)对没有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的,应当对审计事项作出评价,出具审计意见;对有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情节较轻微的,应当予以指明并责令自行纠正,对审计事项作出评价,出具审计意见。 (2)对有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处理、处罚的,除应当对审计事项作出评价,出具审计意见书外,还应当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作出处理、处罚的决定。 (3)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应当由有关主管机关处理处罚的,审计机关应作出审计建议书,由有关机关给予处理、处罚。 31、什么是审计意见书?答:审计意见书是审计机关在审定审计报告后,对审计事项作出评价和向被审计单位提出财政、财务收支管理意见的书面文件。 32、审计意见书的作用是怎么样的?答:(1)对审计事项作出的审计结论; (2)反映审计事项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和经营管理责任的履行情况; (3)为被审计单位改进工作提供参考。 33、什么是审计决定书?审计机关在什么情况下作出审计决定?答:审计决定书是审计机关作出的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处罚的法律文书,是审计机关向被审计单位传达处理、处罚决定的法律文书,是要求被审计单位强制执行的依据。 审计机关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处理、处罚的,除应当对审计事项作出评价,出具审计意见书外,还应当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处理、处罚的审计决定。 34、审计决定书包含了哪些内容?答:审计决定书的内容主要包括: (1)审计的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 (2)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 (3)定性、处理、处罚决定及其依据。 35、被审计单位如何执行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答:被审计单位在接到审计意见书后,应按审计意见书提出的审计整改意见和建议作出相应的整改。 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决定,应将应当缴纳的款项按照财政管理体制和国家有关规定缴入专门账户;依法没收的违法所得和罚款,全部缴入国库。被审计单位或者协助执行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自审计决定生效之日起九十日内,将审计决定执行情况书面报告审计机关。 36、审计机关如何落实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答:审计机关应当自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送达之日起九十日内,了解审计意见采纳情况,监督检查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如发现被审计单位超过九十日未执行审计决定的,审计机关应当报告人民政府或者提请有关主管部门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法作出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37、被审计单位违反规定,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时怎么办?答:被审计单位违反审计法的规定,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的,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由审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依法追究经济、行政和刑事责任。 38、审计机关发现被审计单位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有关资料怎么办?答:审计机关发现被审计单位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的,有权予以制止,责令交出、改正或者采取措施予以补救。必要时,有权暂封存被审计单位与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有关的账册资料。 39、什么是审计处罚?答:审计处罚是审计机关依法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和违反《审计法》的行为采取的处罚措施。它是一种行政制裁措施,目的是为了对那些违规行为进行惩戒,以维护国家法律法规的尊严。 40、审计处理的种类有哪些?答:(1)责令限期缴纳、上缴应当缴纳或者上缴的财政收入; (2)责令限期退还被侵占的国有资产; (3)责令限期退还违法所得; (4)责令冲转或者调整有关会计账目; (5)依法采取的其他处理措施。 41、审计处罚有哪些种类?答:审计处罚的种类有: (1)警告、通报批评;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 (4)依法采取的其他处罚措施。 42、审计机关在什么情况下向社会公布审计事项的审计结果?
答:(1)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审计机关要求的; (2)社会公众关注的; (3)法律、法规规定向社会公布的其他审计事项的审计结果。 43、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不服,向哪些部门申请复议?其期限和程序是怎么样的?答:对地方审计机关作出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应当先向上一级审计机关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被审计单位可以自知道审计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审计复议申请。审计机关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五日内确定是否予以受理,并作出书面回复。予以受理的,应自受理审计复议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审计复议内决定。 44、被审计单位申请复议期间,审计决定是否继续执行?答:审计决定继续执行。 45、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遵守什么,维护什么?答:审计人员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审计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 维护国家审计的权威,不得有损害审计机关形象的行为;维护国家利益和被审计单位的合法权益。 46、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的基本要求是什么?答: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 47、审计人员的法律责任?答:审计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48、什么是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答: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职期间其所在部门、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或所在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情况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责任所进行的监督、鉴证和评价行为。 49、领导干部在什么情况下应当接受经济责任审计?答:领导干部任期届满、届中,或者任期办理调任、转任、轮岗、降级、免职、辞职、退休等事项时,应当接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50、哪些领导干部应接受经济责任审计?答:省、市、县(市、区)直属的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群众团体和事业单位正职领导干部(乡、街道)的党委、政府(街道办事处)正职领导干部,包括主持全面工作的副职领导干部。 51、企业领导者人员在什么情况下应接受经济责任审计?答:(1)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届满、或者任期内调任、降职、免职、辞职、退休等事项时,应当进行审计。 (2)企业进行改制、改组、兼并、出售、拍卖、破产等国有资产重组的同时,应当进行审计。 52、哪些企业领导人员应接受经济责任审计?答: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53、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是指哪些责任?答:是指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对其所在部门、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的责任,包括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 主管责任,是指被审计者对所在部门、单位的经济活动事项由于管理、领导不当造成不良的经济效果或因监督不力致使所在部门、单位出现违法违纪问题应负的经济责任。 直接责任,是指被审计者因对其分工主管的经济事项管理不当,或由于决策失误而事后又处理不力以及违规操作造成所在部门、单位经济损失或经济效益差应负的责任。 54、经济责任审计操作程序是怎么样的?答: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包括纪检、组织、监察、人事、财政、审计)提出初步意见(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提请召开会议-→联席会议讨论决定-→报党委、政府审批-→以联席会议名义加以确定-→组织(纪检、监察)部门根据计划书面委托-→审计机关组织实施(审计机关除向政府、纪检、组织部门报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外,其他程序与一般审计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