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北京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
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北 京 市 建 设 委 员 会 制
工 程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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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程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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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m2) / 工程造价(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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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许可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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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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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许可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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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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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工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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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验收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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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名 称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建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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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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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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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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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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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
本工程已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进行了竣工验收,并且验收合格。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所需文件已齐备,现报送备案。 建设单位(公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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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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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 工 验 收 意 见 |
勘查单位意见 |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
设计单位意见 |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
施工单位意见 |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
监理单位意见 |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
建设单位意见 |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
工程 竣工 验收 备案 文件 目录 |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工程施工许可证; 3、单位工程质量综合验收文件; 4、 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5、 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6、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7、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8、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9、 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
该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已于 年 月 日收讫。 |
备注: 1、工程参建各方必须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承担各自质量责任,严格履行保修义务。 2、本备案是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或合同标段)竣工验收备案,建设项目总体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办理其他验收。 3、供水、供电、供热、供气、绿化、邮电、通讯、安防、卫生防疫等未尽事宜,由建设单位联系相关部门妥善解决。 (备案专用章)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1、本表下载打印后“法定代表人”处须用钢笔、墨笔认真填写,字迹端正,不得涂改;签名必须真实有效,公章必须符合法定资格。2、所列文件如为复印件应加盖复印单位公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处,经办人签名、日期。3、本表一式二份,一份由建设单位存档,一份由备案管理机关存档。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程序 |
主办单位:建委质量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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