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 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作者:时间:2016-05-17

编号:

北京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

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名称:

建设单位:

北 京 市 建 设 委 员 会 制

工 程 名 称


工 程 地 址


建筑面积(m2) / 工程造价(万元)


规划许可证号


工程类别


施工许可证号


结构类型


开 工 时 间


竣工验收时间


单 位 名 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本工程已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进行了竣工验收,并且验收合格。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所需文件已齐备,现报送备案。

建设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报送时间










勘查单位意见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设计单位意见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施工单位意见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监理单位意见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建设单位意见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工程

竣工

验收

备案

文件

目录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工程施工许可证;

3、单位工程质量综合验收文件;

4、 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5、 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6、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7、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8、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9、 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该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已于 年 月 日收讫。

备注:

1、工程参建各方必须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承担各自质量责任,严格履行保修义务。

2、本备案是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或合同标段)竣工验收备案,建设项目总体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办理其他验收。

3、供水、供电、供热、供气、绿化、邮电、通讯、安防、卫生防疫等未尽事宜,由建设单位联系相关部门妥善解决。

(备案专用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1、本表下载打印后“法定代表人”处须用钢笔、墨笔认真填写,字迹端正,不得涂改;签名必须真实有效,公章必须符合法定资格。2、所列文件如为复印件应加盖复印单位公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处,经办人签名、日期。3、本表一式二份,一份由建设单位存档,一份由备案管理机关存档。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程序

主办单位:建委质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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